大数据杀熟罚款是啥意思,大数据杀熟的法律应对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3-02-18 03:13:3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大数据杀熟是指经营者运用大数据收集消费者的信息,分析其消费偏好、消费习惯、收入水平等信息,将同一商品或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从而获取更多消费者剩余的行为。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大数据杀熟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九项基本权利,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九项权利是: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知悉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受尊重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其中,知情权(知悉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了解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第二十条明确,经营者具有真实全面告知义务。只要是足以影响到消费者是否购买、如何购买等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真实情况,消费者就有权了解,其中价格是实现商品交易的关键。而在大数据杀熟中,消费者难以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价格,其看到的只能是经营者通过对其个人信息的分析后专门为其划定的、令其支付金额最多的价格,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对欺诈的界定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实施大数据杀熟的经营者没有履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义务,甚至故意告知虚假价格,使消费者在不真实的价格基础上作出错误判断购买了商品或服务,该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销售假冒产品有哪些责任

1、消费者可以就假商品要求经营商或者生产商退款并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另外,如果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则需要根据另外的规定进行赔偿。《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对于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商标权使用者可以要求经营商或者生产商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某些商品来说,仿冒其他具体重大影响力商标的商品会对销售带来巨大的利益,但同样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巨大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亦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此时,商标权的使用者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17条规定,可以通过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

3、对于以电商形式进行销售的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产品可能会给网络合作平台造成商誉上的侵害。

此时,网络平台也可以要求该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以淘宝为例,在淘宝平台设立商铺并进行经营活动,经营者与淘宝平台为合同的双方主体,受合同内容的约束。而在淘宝的服务协议中,就有明确一点,不得在淘宝平台上销售/提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服务。

在此种情况下,经营者销售假冒产品给他人带来损害的同时,也给服务平台的商誉造成了影响。商誉是经营者本身以及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积极社会评价。商誉可以体现在商品、商标、企业名称上,能够在生产经营中变现为实际的商业利润,具有显著的财产属性。因此,服务平台可以据此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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