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必须本人起诉,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可以一起起诉吗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3-02-17 07:15:5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侵犯名誉权属于民事自诉案件,通常情况下由受到侵犯的当事人本人去法院起诉,但是并非必须本人起诉法院才受理,如果是被侵权人员的直系亲属或者相关责任人,都可以提交法定有效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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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只有本人可以起诉吗?

侵犯名誉权不一定必须本人起诉,名誉权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

被人诽谤侵犯了名誉权,可以收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同时赔偿损失。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就是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 7 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

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构正式登记的本名。如一些文学家、艺术家常以笔名、艺名甚至比其本名更为人熟知。但是,公民使用的假名,因其不能真实地表现某人的人格与特征,故不受姓名权之保护。

姓名权具有很强的专属性,与权利人的人参不可分离。公民死后,仍享有姓名权,法律对姓名权的保护延伸到公民死亡之后。公民一旦死亡,就不能再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已经不能再对其姓名享有法律上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当公民死后,有人假冒其生前姓名从事某些活动,这实际上是对公民的名誉的损害,不宜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姓名权。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侵犯姓名权可以报警吗

在遇到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时,受害者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但是报警并不能很好的对该侵权行为进行处理。这涉及的是民事上的权利,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然后再赔偿损失。此时需要有足够充足的整理来证明你的诉讼请求,否则的话最后的判决也是不利于受害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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