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的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规法网整理 公司法 2023-02-02 12:23:4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哪些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这类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通常有以下情形:

(1)、未尽通知、协助等义务,增加了相对方的缔约成本而造成损失。

(2)、未尽告知义务。

(3)、未尽照顾、保护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财产的损害。

一般违约金赔偿标准是百分之多少

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赔偿按几倍,一般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赔偿。

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

借款合同中,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共存。

根据合同法分则的规定,利息是合法的,也可以约定,根据合同法总则第114条的规定,违约金是合法的,也是可以约定的。借款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之一,当然应该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从事,合同法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关于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也并无冲突,相互之间没有排斥性,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以及未按时归还借款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当事人针对这两点提起的诉讼请求,也应该得到支持。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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