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什么
不当得利是指当事人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利益。在法律上,对于不当得利的情况,有返还义务的一方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益方。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个因素的综合考虑。 直接返还的原则 在确定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时,首先要遵循的原则是直接返还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不当得利应当以其原有的形态返还给受益方,而不应当以其他形式的补偿或替代方式进行....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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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解除后的退税程序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申请,并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对契税和个税进行退还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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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返还税费?
可以合法的拿回,两种情况能退契税: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也可以是起诉胜诉后解除购房原购房合同,或协商解除购房合同的),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买卖合同解除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时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
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
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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