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规法网整理 公司法 2023-01-17 16:41:1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有可能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生效,那么自始至终都是属于无效的合同,合同中的条款也都是属于无效的。只有当合同生效以后,合同中的条款才会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法典中合同成立未生效存在违约责任吗

不存在。

因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生效。所以,合同未生效是没有违约责任的,但可能有缔约过失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民法典中有规定,动产未交给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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