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规定

规法网整理 交通事故 2023-01-13 01:16:3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驾驶人员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他人受伤,因害怕承担赔偿责任而逃逸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对驾驶人员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同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违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行为:第一为驾驶人员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机动车辆;第二为驾驶人员将机动车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而导致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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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员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规定?

驾驶人员因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应当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非机动车的肇事逃逸处罚与机动车逃逸的处罚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小事故肇事逃逸交警几天处理?

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交警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处理结案。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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