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缓刑思想汇报,开车肇事致人死亡会判刑吗

规法网整理 交通事故 2023-01-13 00:59:4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交通肇事缓刑期又开车肇事怎么处理,开车撞死人了要坐牢吗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交通肇事缓刑期又开车肇事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缓刑期又开车肇事将会撤销缓刑,然后对此进行定罪处罚。

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缓刑一般会被撤销,交通肇事罪与原刑罚合并进行数罪并罚。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刑监督;

(二)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人民法院将作出裁定撤销缓刑:

(一)人民法院已书面告知罪犯应当按时到执行地司法所报到,罪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脱离监管一个月以上的;

(二)未经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脱离监管三上月以上的;

(三)未按照社区矫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遵守关于会客等规定,经过三次教育仍然不改正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保险理赔吗

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情况看待。

首先,看交通事故肇事人的逃逸行为是否属于逃逸致人死亡。如果该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谈不上“因逃逸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就不能免责。

若该行为属于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需要进一步分析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死亡结果与逃逸行为无关,即无论行为人逃逸与否、救助与否,均不影响被害人死亡,则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只能按一般“交通肇事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也不能免责;如果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因为行为人逃逸,致使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造成的,则应认定行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这种情形就需要看保险公司是否能举证证明其对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释明,若无能举证证明,那么仍然不能免责,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若能举证证明,也不能当然的全部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保险人以肇事逃逸由为免除自己的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法的规定,故保险公司不能全部免责、只能全部免责。

综上,在交通事故肇事人逃逸、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考虑保险公司商业险赔付情况时,需要结合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是否就免责条款进行释明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只有同时满足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其向投保人释明免责条款的情形下保险公司才可能对商业险免责。同时即便是同时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因肇事人的逃逸行为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肇事人保险公司不能就商业险部分当然地全部免责,其应对逃逸之前的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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