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建好没有房产证怎么确权(无产权证的房屋如何确权)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3-01-04 10:32:0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尚未办理产权的房屋能否确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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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办理产权的房屋能否确权

当然可以办理,可以通过起诉确权的方式实现。首先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是可以起诉确权的。如果前期交易行为存在瑕疵,那么争议发生后及时主张权利,可以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但是,所有的诉讼都是有风险的,当事人需要在证据等方面上下足功夫,以加大胜诉的可能性。在诉讼时,还需要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发生纠纷先保全购房人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或对方违约要求退还房款,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对方的房产,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2、所购房屋被查封,异议及早提,权利早确定目前楼市处于低迷期,开发商资金流转不畅,其作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增多,法院会在诉讼及执行阶段对开发商的财产进行保全和执行,如果购房人未及时作出权属登记,其已付过房款的房屋往往会被法院查封,这种情况下,亡羊补牢的方式是,购房人应及时与作出查封的法院取得联系,提出异议,并且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确权诉讼,通过法律形式确认其合法权益。如果法院已经将房屋拍卖,执行完毕,则只能追究开发商违约或侵权的责任了。

购房阴阳合同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以逃避税费的目的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罚款。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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