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买房(离婚前买房,离婚后办房产证)

规法网整理 热点专题 2021-08-03 15:24:42 0

规法网专注于简单易懂法律知识,下面针对离婚前买房来展开解读,那么离婚前买房,离婚后办房产证你知晓多少?首先“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明确赠与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离婚前买房,离婚后办房产证

期房离婚后办产权证还是需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和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不动产产权登记,房屋管理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离婚前买房——离婚前前购房合同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3、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综上所述,很多夫妻在婚后按揭购房,这样压力会少些,婚后买的房子应该算共同房产,一旦今后离婚,就要分割这个房子。对于共同房产,自然是平均分割,由于房产不能简单一分为二,双方可以商议将其变现,如果一方想拿到房子,就应该按照评估价值给另一方补偿。

离婚前买房——婚前的房子是以房产证日期为准吗

结婚之前的财产跟结婚之后的财产归属是不一样,有些人的房子是在结婚之前购买,但房产证则是在结婚之后才办理得到,这时候就对于婚前财产界定存在着争议。一般房产证的日期不做参考,主要依据购房合同的日期判断是否在婚姻存续期内,如果有不再婚姻存续期内,则认定为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前买房——婚前个人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婚前个人买房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因为该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前个人只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一般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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