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赔偿(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规法网整理 热点专题 2021-07-26 14:27:14 0

规法网专注于简单易懂法律知识,下面针对离婚的赔偿来展开解读,那么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你知晓多少?首先在我国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往往都是根据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这个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

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
1、实施违法行为一方必须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2、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4、有违法行为。实施了以下的四种违法行为之一:重婚;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的赔偿——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主要是看一方是否有过错,如果有过错的,应当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的赔偿——女方怀孕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

《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条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进行了界定,即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

《<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

离婚的赔偿——一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特别赔偿,判决离婚与判决处理财产,一般情况之下,谁先提出或者后提出都没有直接联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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