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将股权质押,应当怎么处理?

企业投资 2021-12-01 0
问题描述:名义股东将股权质押,应当怎么处理?
律师回答: 2021-12-01 17:34:40

1.股东资格确认

当权益受到损害时,理性的隐名股东首先想合法变更为公司的显名股东。显名成功后,成为公司公司的法定股东,权益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隐名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实际投资者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出具出资证明,记录在股东名册中,记录在公司章程中,申请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隐名股东显名股东相互协议有效、能够证明有效出资、获得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起诉要求变更为显名股东。

2.根据合同关系主张诉讼

在隐名股东无法通过股东资格确认诉讼获得显名股东地位后,隐名股东可以根据《民法典》、《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显名股东返还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给实际投资者造成损失,实际投资者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风险预警:隐名股东有以下法律风险:

(一)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因规避法律而被否定的风险;

(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3)隐名股东不能根据与实际投资者的合同或与其他发起人的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是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针对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能够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