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中的N、N+1、2N、2(N +1)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纠纷 2021-12-01 0
问题描述:离职补偿中的N、N+1、2N、2(N +1)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答: 2021-12-01 17:28:06

N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N-1是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和代通金。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调整作业,仍不能胜任作业;

(三)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N是指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法计算2(N-1)。

 

风险警示:不清楚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可以根据当地类似案例进行判断,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解答,避免认知错误造成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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