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第二天可以不去吗?

劳动纠纷 2023-07-30 0
问题描述:签订劳动合同后第二天可以不去吗?
律师回答: 2023-07-30 12:00:33

签订劳动合同后的第二天不能去。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性质的不同。入职前签订的协议不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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