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什么罪

刑事辩护 2023-07-21 0
问题描述:伤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什么罪
律师回答: 2023-07-21 14:00:54

伤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将涉嫌危害珍贵和濒危野生动物。危害珍贵和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具体要素如下:

1、对象要素。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管理制度。

2、客观要素。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狩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方式有很多种,但可以概括为三类:捕猎珍贵濒危陆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水生动物、杀灭珍贵濒危陆生动物。

3、主要要素。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构成本罪。该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素。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人可以出卖牟利、自食自用、赠送亲友或者限制取乐,构成本罪。

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罚规定:

1、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非法狩猎、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价值2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价值200万元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前款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属于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

(2)使用特殊交通工具逃避监管;

(3)严重影响野生动物科研的;

(四)两年内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5、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不具备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不造成动物死亡或者动物、动物产品不能追回的,行为人全部返还赃物和赔偿。确有悔改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价值200万元以上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可认定为“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价值20万元以上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超过2万元的,可以认定为轻微犯罪情节,不起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情节明显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

(二)为逃避监管,使用特种交通工具实施的;

(三)严重影响野生动物科研工作的;

(四)二年内曾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受过行政处罚的。

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且未造成动物死亡或者动物、动物制品无法追回,行为人全部退赃退赔,确有悔罪表现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百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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