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是法院直接宣判吗

刑事辩护 2023-07-18 0
问题描述:监外执行是法院直接宣判吗
律师回答: 2023-07-18 18:31:58

监外执行不一定意味着法院直接宣判。

1、临时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由人民法院决定;

2、另一个是由犯罪分子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说明罪犯的基本情况、判决中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和依据,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对于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自己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不能自理的,其处理程序如下:

1、犯罪分子所在监狱监区或者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监狱科讨论,并邀请监狱检察院人员参加。经初审批准后,进行病残鉴定;

2、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由医院业务总裁签字,加盖公章,并附有检查表、照片等相关病历;

3、符合临时监外执行情况的,监狱应当填写《刑事保险外就医意见》,征求当地公安机关对罪犯家属的意见(无需征求公安机关的意见),并联系罪犯家属办理保险手续。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在《刑事保险外就医保险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4、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应当填写《保外就医审批表》和《保外就医意见书》、有关残疾鉴定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意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局批准。同时,将上述副本交给负责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监狱局批准保外就医的,应当向审批单位提交《犯罪保外就医审批表》三份副本;

5、对于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应当办理出狱手续,出具《保外就医证明》,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保外就医审批表》应当提交、《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复印件,及时送达犯罪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被保险人应当将被保险人带回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被保险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监狱负责寻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监外执行的程序】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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