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法院是否可以确认

房产纠纷 2023-07-06 0
问题描述:土地承包经营权法院是否可以确认
律师回答: 2023-07-06 16:01:10

1、法院可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当事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不明确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权利,即确认诉讼。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

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3、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收入耕地、林地、草地,有权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耕地的合同期为30年。草地的合同期为30至50年。林地的合同期为30至70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二条 【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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