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一万元可以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23-06-18 0
问题描述:欠一万元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答: 2023-06-18 00:00:03

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双方协商无效,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债务纠纷起诉的一般程序如下:

1、债权人可以提交诉状申请立案,然后提交法院立案厅立案。具体需要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2)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工商登记档案、社区法人登记证等主体登记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3)有担保人的,应当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担保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法人的主要登记材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地址。

(4)证明贷款关系的证据。如贷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5)诉讼时效证明。如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债务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书等。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人民法院立案后,将受理债权人;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提交答辩书,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证据,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的要求;

4、审判、质证、辩论,上述程序完成后,双方只需等待审判,然后参加审判;

5、宣布判决结果,可以在法庭上宣判,也可以在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财产保全在执行起诉前进行,有利于维护权益和执行。

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合同成立:

1、借款人收到贷款时,以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

4、贷款人授权借款人支配特定资金账户的,借款人取得实际支配账户的权利;

5、当贷款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并实际履行贷款时。

只有转账记录才能提供以下证据:

1、收集手机短信在线聊天记录的证据。例如,短信的内容包括提到还款,以及对方的答复是否已经承认了贷款。

2、可到银行领取一些提款或转账单据。

3、有双方都可以录制的音频,比如在电话上取钱或确认借钱。

4、确认是否有第三方在场,即在借款时,第三方可以证明双方都有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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