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的方法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3-06-17 0
问题描述:朋友借钱不还的方法是什么?
律师回答: 2023-06-17 16:02:06

朋友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如下:

一、对方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要求对方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

2、债务人拒绝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胜诉后,如果对方不付款,他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起诉程序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应当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审判;

4、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院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证人证言、出示证据、物证、视听资料、宣读评估结论、宣读检查记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时,审判长应当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7、法庭辩论结束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8、判决宣告;

3、对于定期还款的私人贷款,诉讼时效为还款期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的,失去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只能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协商。

借款不构成诈骗罪的认定如下:

1、诈骗者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即行为人借钱时有不归还的意图;

2、欺诈者在借款时使用虚构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受害者有错误的理解,如虚构的贷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活动,如虚构的财务状况,使受害者相信他有能力归还。

借钱不还诉的时效如下:

1、对于定期还款的私人贷款,诉讼时效为还款期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的,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私人贷款,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并从收到欠款的第二天起重新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私人贷款,即未规定还款日期的私人贷款,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私人贷款,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借款人当然证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则自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私人贷款,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视为重新确认原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行为人明明对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或故意不履行,那么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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