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没有钱会被拘留吗?

债权债务 2023-06-16 0
问题描述:强制执行没有钱会被拘留吗?
律师回答: 2023-06-16 17:22:48

强制执行没有钱一般不会被拘留。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后,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只能推迟执行。但是,有能力履行义务的一方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主观上不执行,恶意转让、隐匿财产的,将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构成拒绝执行判决罪。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申请

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法官移送执行人。

一方不履行依法设立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一方不履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件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的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送达双方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驳回裁定。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法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外人对执行目标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目标;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外人、当事人不接受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可以隐匿、转让财产的,执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人员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由现场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制作执行记录。执行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分配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出售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隐藏的财产;强制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规定的财产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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