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异议诉讼范畴有什么?

行政诉讼 2021-07-26 0
问题描述:劳动人事异议诉讼范畴有什么?
律师回答: 2021-07-26 14:35:07

劳动人事异议诉讼审理范畴有下列这种:

(一)公司、私营经济机构、非营利性企业等机构与员工中间,及其行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与其说创建劳务关系的员工中间,因确定劳务关系,签订、执行、变动、消除和停止劳动合同书,上班时间、歇息请假、社保、褔利、学习培训及其劳动防护,劳务报酬、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费等产生的异议;

(二)执行公务员法的行政机关与聘任制国家公务员中间、参考公务员法管理方法的行政机关(企业)与聘用工作员中间因执行聘任合同产生的异议;

(三)机关事业单位与其说创建个人档案的工作员中间因停止个人档案及其执行聘任合同产生的异议;

(四)社团组织与其说创建个人档案的工作员中间因停止个人档案及其执行聘任合同产生的异议;

(五)部队文职招聘用人公司与聘任制文职招聘中间因执行聘任合同产生的异议;

(六)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由劳动人事异议监察委员会(下称监察委员会)解决的别的异议。

法律规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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